根据工作需要,马鞍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9名,其中,市局及主城区分局29名、博望分局20名、交警支队11名、含山县26名、和县73名、当涂县30名,具体职位见《马鞍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季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》(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评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步骤进行,由马鞍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,有关工作由市、县两级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学历、年龄条件:详情见《马鞍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季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》(附件1)
2.其他要求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;
(2)思想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;
(3)本市户籍,非本市户籍须持有本市内居住证,2023年至今马鞍山籍退役士兵(士官)未及落户的不受限制;
(4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身体健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纹身,能吃苦耐劳、形象素质好。
3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2)本人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3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4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5)组织、参加、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等活动的;
(6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(7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(8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(9)曾在马鞍山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离职或被辞退的;
(10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11)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;
(12)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三、岗位薪酬待遇
1.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纳入政府核定的辅警编制管理,直接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5年,试用期6个月。5年合同期满后,可根据需要续签。
2.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政府财政保障,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.3倍。享受基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17:00截止,逾时将不再接受报名。(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,在报名时间内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,24小时皆可进行网上报名)
2.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:
网上报名:登录马鞍山市科创和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://www.maskcrc.com/#/examinfo?id=52156141855572480按照附件2操作流程报名。
报名材料: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(正、反面)、户口簿(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)、学历证书、退伍证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驾驶证及符合笔试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请按要求将以上材料拍照上传。
3.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,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4.报名者请保持通讯畅通,注意查收短信,报名初审通过后,请登陆报名平台查询相关信息,按要求加入QQ群,(“职位代码+姓名”格式实名进群)。
5.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,不可重复报考多个职位。
6.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,将及时在QQ群公布,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。
(二)资格审查
由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。若发现报名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,取消报名资格。拟于报名截止次日12:00前在QQ群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。
五、体能测评及笔试
1.体能测评
(1)时间及地点:2024年7月15日(暂定时间,如有变化另行通知),地点另行通知;
(2)参加体测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体能测评通知单(在报名平台内自行下载打印签字)、报考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件材料,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,逾时视同放弃;
(3)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: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(标准时间≤4′50″)、纵跳摸高(标准高度≥265厘米),女子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(标准时间≤4′25″)、纵跳摸高(标准高度≥235厘米);
(4)体能测评不合格者,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。
2.笔试
(1)笔试时间:2024年7月17日9:00-10:30(暂定时间,如有变化另行通知);
(2)笔试地点:另行通知。
(3)笔试内容:包含人民警察法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职位要求其他知识点。笔试时间90分钟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成绩满分100分;
(4)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、复习资料,也不举办、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。
3.笔试成绩结果运用
笔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。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1001、1002、1003、1005、1007、1009职位按照招录数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1004、1006、1008、1010职位按照招录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。
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
4.笔试加分项
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在职公安民警配偶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5分;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加5分;1002职位持有驾驶证E照可加5分;1003职位持有驾驶证A照可加5分。以上笔试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。
六、面试
考察逻辑思维、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1.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报考人员面试结束,当场宣布面试成绩。
3.面试成绩通过“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”予以公告。
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,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,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。
七、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
笔试、面试成绩,按照4:6比例合成总成绩(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,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)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,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,则进行加试。
八、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;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,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。
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,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。体检时间在QQ群中另行通知。
九、考察
1.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。
2.考察按照《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开展,主要内容: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、政治思想、道德素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。如发现有违法、违纪行为,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视为考察不合格。
3.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,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总成绩相同者,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,再相同需进行加试。
十、公示与聘用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名单在“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”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5年,试用期6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,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十一、建立后备人员库
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,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的考生,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。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,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,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。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马鞍山市公安局下一次招聘截止。
十二、纪律与监督
1.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,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、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。招聘实行自律制度,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,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2.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,在“马鞍山市人才网”或“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”发布。
3.本《公告》由马鞍山市公安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4.咨询、监督电话。
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,可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:
市公安局职位:0555-2422316、2422372
含山县职位:0555-4399016
和县职位:0555-5312661
当涂县职位:0555-6513062
考务咨询:0555-2486411(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)
监督举报:0555-2422018(市公安局)
(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,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