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徽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优及奖惩办法(试行)》(徽院学[2014]17号),经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议,现将2020届毕业生就业考核评优工作考核等次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2日—29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邮件形式联系邮箱1781237901@qq.com。
考核优秀等次:商贸系
考核良好等次:物流系、会计系、电子信息系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:史墩斐、儲 林、刘巧玲、位 雪 、车朝祥
招生就业办公室
2021年1月22日